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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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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4-23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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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、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。文件形成后,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,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,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。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,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、签发。 属于秘密的文件,核稿人应该注“秘密”字样,并确定报送范围。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,由专人印制、报送。 二、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,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,按文印规定处理。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,审核后方能复印、盖章。 三、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。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、报送日期、部门、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,并报告报送结果。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。 四、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。 五、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,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,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,办好文件阅办;属急件的,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。 六、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,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,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,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。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,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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